11月12日上午,湖南省委中心組舉行集體學習,圍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這一主題,在前一天自學的基礎上,進行了集中學習研討。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守盛主持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全會精神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實質,結合湖南實際,增強法治自覺,提高法治能力,解決實際問題,推動工作實踐。(11月13日新華網)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任何一個政權或社會想要維持下去,都離不開法治建設。十八屆四中全會就有力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法治建設的關註和期待,實現了依法治國的歷史新跨越。只是“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法律的生命力最關鍵的還在於實施。徐守盛如今強調做好領導幹部工作推進法治湖南落地,無疑抓住了問題的牛鼻子。
  從另一方面來看,“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一個組織、一個單位、一個部門主要領導幹部的政治立場和思想行為,甚至已經直接影響到這個組織、單位和部門的政治方向、立場、觀點和行動。也正是看到了領導幹部的重要作用,徐守盛就明確要求領導幹部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怎不令三湘人民為之滿懷期待?
  其實,法治湖南要落地,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最關鍵。因為法律要想被有效實施,就必須為最廣大的民眾所知曉,而領導幹部若能帶頭學法守法用法,對於全民普法無形中具有著重要的表率作用。對於法治湖南來說,就是領導幹部具有著示範效應,已經倒逼著其要充分發揮領學促學作用,在身體力行下推動法治湖南進機關、企業、農村、學校、社區,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法治湖南要落地,還應排除領導幹部對司法的干擾。毋庸置疑,黨內不應存在不遵守法律的特殊公民,也不應存在不遵守黨章黨紀的特殊黨員。過去曾經有領導者個人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不僅影響了司法公正還嚴重地制約了依法執政實現。在破解領導幹部干擾司法這一頑疾上,徐守盛明確強調領導幹部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真可謂給權力套上了“緊箍咒”。
  法治湖南要落地,亦離不開領導幹部依法執政能力的提高。在當前中國政治生態下,領導幹部都有著一定權力,但如此並不等於權力不受約束,倒逼著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自覺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做到依法執政。而今湖南主政者徐守盛就要求領導幹部帶頭遵守紀律、依法辦事,堅持依法決策、自覺接受監督,這種將依法執政納入法制軌道的自縛手腳做法無疑值得我們肯定。
  “說一千道一萬,不如做出樣子流身汗”,黨的事業進一步發展、“中國夢”順利實現,從來都離不開領導幹部與人民群眾的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可以肯定的是,各級領導幹部若能始終靠前指揮、身先士卒,與民眾“汗往一處流”,就必然能在帶頭示範、上行下效中凝聚起廣大幹部群眾攻堅克難、奮勇向前的不竭動力,推動法治湖南建設不斷取得新發展、新創造、新成效。
  文/雪花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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